短短3年间,国家开发银行为我市发放贷款25670万元,累计到位20997万元,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支持。这是笔者5月29日从自治区开发性金融建设项目贷款联合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我市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注入资金,先后建设12.9公里的5条城市道路、吴忠市高级中学新校区工程、金积镇镇区供排水工程,建设了市自来水公司二厂及旧城管网改造项目和南部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新建了吴忠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宁夏沙漠王子清真食品配送中心。在七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市严格项目目标责任管理、招投标管理,建立健全了工程监理和廉政责任制,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时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并建立了开发银行贷款偿债风险准备金,确保开发银行贷款资金按期偿还。这些举措得到自治区开发性金融建设项目贷款联合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副市长沈左权陪同检查。 (杨财)